2015年8月2日 星期日
以蕭子明這種作為,誰會對蕭子明感恩呢?
蕭子明向自己的員工借76萬元並不算多,但借給蕭子明的錢,是我未經女友同意,私自挪用女友的存款,轉借給蕭子明。而且是在蕭子明事先知情的情況下,挪用女友的存款,轉借給他。當時我借錢給蕭子明的時候,我只有一個條件,不能夠讓女友知道我私自挪用女友存款,一定要在女友從大陸回國過年前,把錢還給我,而蕭子明也答應我,不會讓女友知道此事。
結果女友不僅知道我沒有經過她的同意,私自挪用她的存款,而且是一再的挪用女友存款,轉借給蕭子明。女友一氣之下,堅持跟我分手。而且要我把錢還給她。我向蕭子明一再的催討欠款,原因在於借給蕭子明的錢,不是我的錢,而是女友在大陸工作三年,每天工作十二小時以上,才存到的錢。
蕭子明不僅分文未還,還積欠半年的薪資未付。女友回國過年前,蕭子明付了5個月的的薪資,尚欠一個月的薪資未付,欠款分文未還。但蕭子明倒果為因,把責任歸咎於我的口風不緊,所以他很多事情都瞞著我,不讓我知道。而且強調他是一個有一碗飯,會先分給員工半碗飯的老闆。
我聽了蕭子明的辯解,覺得實在離譜之極。員工的嘴吧緊或不緊,和還錢沒有絲毫關聯。蕭子明不需要什麼事情都告訴員工,但他必需還錢,這是做人的基本。而且蕭子明唆使自己的員工私自挪用女友存款不還,這就如同員工有一碗飯,蕭子明用哄騙的方式,先把員工的一碗飯搶去吃,但從蕭子明的嘴吧裡,說出來的話,竟是他是有一碗飯會先分給員工的老闆。
如果蕭子明真的如他所說的重情重義,他就不會唆使員工私自挪用女友存款,轉借給他,還不出錢,就把使用多年的手機號碼換掉,欠債跑路。跟隨蕭子明十多年的員工,如果不是對蕭子明痛恨之極,怎麼可能會一而再的發文,痛罵蕭子明這個混蛋呢?
蕭子明可惡之處在於,有些事情,"不能做就是不能做"。這是做人的根本。我私自挪用女友的存款,本來就是非常不對的事情。只因為信任蕭子明的為人,絕對不會欠債不還,我才會私自挪用女友存款,轉借給蕭子明,但結果卻是我跟女友,因為借錢給蕭子明一事而分手。但蕭子明還不出錢,就徹底消失不見,我無法向蕭子明追討欠款。如果當時女友工作多年,存了壹仟萬元,交由我幫她保管存摺。以我當時對蕭子明的絕對信任,以及蕭子明拙劣及自私的人品,他絕對會把我的錢全部騙光、借光,然後欠債跑路。以蕭子明這種作為,誰會對蕭子明感恩呢?